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服务国家战略部署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这为我们在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深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协同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指导思路。
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重要基础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在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天然的敏感性和紧迫感,是新技术需求的最先捕获者和新技术成果的最终应用者。以企业创新发展为核心,强化其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方面,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要贡献者,是产业创新的“答题人”,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超70%。另一方面,企业也是科技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是科技创新的“出题人”和“阅卷人”。近年来,中国科学院支撑河北省实施“万企转型”行动计划,搭建“工业大夫”、“工业诊所”、“工业医院”的三级工业诊断体系,推动河北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了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破解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基本保障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通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方面重大突破,持续加强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力度,与企业形成创新合力,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科技创新支撑和可持续的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着力解决制约新质生产力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源头性重大科技问题。去年以来,中国科学院与国务院国资委立足各自优势和特点,聚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促进科研单位与央企、龙头企业精准对接需求、推动科技创新上下游深度融合,开展“交钥匙”转化、“手拉手”开发、“订单式”研发等多样化科技创新合作。
构建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是重要抓手
以企业创新为主线,搭建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用-金-服的资源优势,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创新团队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布局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建立有效的专利规划、导航和分类分级机制,完善专利池运营机制,逐步形成细分领域专利组合及专利池,完善产业链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精准匹配高价值专利技术融入到产业发展中。
构建多种形式转移转化模式是有效途径
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制度,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统筹创新资源的驱动作用和“有效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主导作用,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优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转化运用导向,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形成“专利转让、作价入股、赋权转化、约定收益”等多种组合方式的科学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疏通适合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有力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赵鹏举 初玉 黄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