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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的逻辑和战略实施选择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城市治理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为城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这一战略部署不仅标志着数字技术已成为重塑城市治理体系的关键力量,更预示着城市治理将迈向更加高效、智能的新阶段。各地政府正积极响应,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城市治理新篇章。

一、数字技术加快城市治理现代化

城市是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政府治理活动的载体。以数字技术重塑城市发展方式是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创新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是把妨碍城市迈向现代化体制构架、组织管理、流程手续、手段工具的藩篱消除的过程。数字技术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在大数据数字信息应用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制度创新,实现城市发展质效提升,迈入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数字化现代城市新阶段。

二、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的逻辑

1、治理行事方针:实现“事前”与“事后”的统一

利用数字抓手,在“事前”做好整体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事后”增强政府模拟防范提高风险预测能力。数据观测具有准确性和实时性,能够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手段对城市各类的关键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自动根据不同地区使用和需求情况对其动态分配资源。不仅帮助政府通过识别是否具体地区存在资源短缺还能支持政府更加高效、准确、科学的决策。例如,在城市交通方面,可以通过观测和预测到的道路拥堵情况数据,从而优化交通信号、提升公共交通效率。利用动态数据抓手的物联网设备和大数据分析,监控城市运行状态,快速识别潜在问题,提高城市及时响应处理的效率。基于历史数据,建立事项风险预测模型,能够提前预测事项可能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政府有效配置资源高效处理事件。同时可通过数据模拟技术,提前模拟事件处理全过程,有效帮助政府实际全面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城市风险预测和应对能力。

2、治理主体参与:实现“面”与“点”的统一。

利用数字共享,在多“点”个体局部所交织的信息网上实现“面”级协调、协作、协同,提高“点”之间部门协作的效能与“点”个体城市治理参与率。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处理社会事项绝非单一部门,而是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较为严重,处理问题可能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需要花费较多的沟通成本。数字技术能通过数据的各部门上传、数据互通共享,政府各个部门能够更好地进行协作。通过搭建数字化服务的公共平台,增加不同主体的社会治理参与度,促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之间的多方治理。政府不仅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也增进协作共进的社会关系。政府与社会多主体力量协同共同解决城市问题,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决策、治理、监督、反馈,提高居民生活便捷度和增强城市韧性与社会信任。

3、治理过程完善:实现“线上”与“线下”的统一

利用数字平台,居民和企业等多主体可以在“线上”实现事务的个性化查阅和分析,从而简短“线下”办理的路程与流程、提高“线下”政务人员的办事效率,同时线上共享的透明化流程促使有效督促政府人员。通过数字技术,为居民提供定制服务和体验,为政府建立透明性的问责机制。在数字化平台上,居民通过上传自身的基本信息,可以先通过AI算法和数据分析进行具有个人特色和标识的服务。例如,在医疗卫生方面,根据个人身体情况进行个人健康数据分析和提供预防性和医疗服务。企业和个人也可以通过数字平台提前查阅办理事务,提前上传和准备资料,争取实现用短距离跑出高效率。居民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监管城市不文明行为和政府违规行为,通过用户随时在平台上传证据可扩大监管的覆盖面和力度。通过数字技术还可以通过线上信息的追溯、数据的更改痕迹查询,增强监管从而减少腐败和违规行为,提高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三、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的战略实施选择

1、数字技术全方位融入城市治理

城市治理过程和现代化数字城市的运行是一个要素融合复杂、应用场景多样、各大部门相互协作、设计理念不断延伸拓展演化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整体的规划设计。顶层设计规划不仅是政府这一治理主体单一进行规划,而是多主体参与,根据各个主体实际需求进行整体的城市规划。效率源于协同而非分工、共生是未来组织进化的基本逻辑,各个城市主体都是城市治理的规划者。数字技术治理城市作为协调不同治理主体关于智能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分配、平台经济发展等城市运转的系统性整体性问题的工具与手段,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发展和以人为本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建立均衡合作关系,不仅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而且促进多元利益共享,建立可持续发展城市治理系统。

数字技术融入到城市治理的过程是一个全方位的改革过程,不仅是治理理念的改革,更是治理与参与手段的改革,消除了以往局部空转、流程异化的问题。城市治理主体深入对数字治理的规划、制度、标准、伦理的认知,加快了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聚焦于数字化转型升级中的制度规范,提出管理服务手段与模式的改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规则规范和运行流程体系,探索建立结果导向的考核机制。

2、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数字技术

数字技术重塑城市治理格局,以人为本,以场景牵引,形成可用实际便利市民生活的数字化应用成果。推动数字中国落地,让城市企业生产便捷、居民生活舒心,政府城市治理高效精准。治理过程将“利益”与“责任”共担,以人为本的核心行动准则让全社会主体深度参与城市治理,实现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在数字技术有限的情况下,应该利用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联合社会整体资源,有效优化配置社会资源,不断加强数字资源的共享运营。

数字资源作为新时代最重要的资源,注重数字资源在地域上的分配不均。可能因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存在地域差异化,在城市内部地域上存在着“数字鸿沟”,抑制着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体系的整体提高。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注重数字资源分配的相对公平,消除数字鸿沟。将数字技术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乡治理水平、破解大城市病与乡村病、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新源动力。便捷城市老弱群体生活是数字技术应用和推广的目的之一,但该群体难以学习新技术进行线上操作是该人群的特点也是数字技术推广的难点之一。在数字技术应用推广的过程中,将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勿将该群体抛弃在数字技术浪潮之下。

统筹数字技术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在数字技术的全方面铺开应用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用户隐私暴露和数据泄露的风险,应最大程度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系统,设立预备应急响应预案、健全运行责任划分、合理规则流程。完善现代化数字城市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推动城市跨层级、区域、行业、部门、业务之间的安全统筹和协调,加强城市信息安全协同处理能力与风险防护能力。

3、数字技术赋能城市基层治理

城市基层治理是城市治理的一线,是政府、居民、企业进行互动的主要场景。基层是城市治理主体在治理行动中应用新兴数字技术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场所,也是治理过程中问题暴露最多的场所。城市基层作为治理的末端和治理一线,应该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对城市基层治理行动赋能,嵌合数字技术与治理机制的两大板块,为城市治理一线和末端提供精细化治理和精准化服务。基层是政策实施的末端,存在数字技术服务跟不上治理水平现象。由于政府以管控为主,治理服务为辅,难以根据居民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居民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参与不足,存在数字技术与基层实施治理存在“脱钩”状态。

现代基层治理不仅需要克服“量大”还需要做到“质高”的精细化。数字技术将城市基层治理主体多方参与进来,以政府引导主持、企业积极参与、居民及时反馈,提供可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基础公共服务。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居民在线上平台进行申请,数字系统自动识别并报入流程,政府部门进行调研处理。城市居民不仅作为公共服务的受众,也是城市治理的参与者、数据的贡献者、问题协同解决者、政策实施的反馈者。

(作者:徐玮、谢志怡,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